发布日期:2012-06-05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实验室辅助岗位人事代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与服务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较高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硕士学历学位;
6、具有化学、食品、生物、机械及化学工程专业背景。
二、具体岗位
1、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室 1人;
2、基础化学实验室2 人(化学和微生物各1人);
3、生物工程专业实验室1人;
4、化学工程或机械加工1人;
5、学院实验室管理岗1人。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同时发到两个联系人邮箱报名,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及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电子版文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食品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面试。
3、招聘考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初定在2012年6月下旬进行,由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组织,人事处、纪委及相关专家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含测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体检和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食品学院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食品学院
邮政编码:310005
Email:Liang@zjs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615810161,88071024-7577
人事处
Email:rsc@zjgs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8877288